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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注销批准文号的中标药品申请停止交易资格的办理须知

发布时间:2017-3-7

一、办理范围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和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中标药品的原药品批准文号已注销,可办理中标药品停止交易的相关手续。

二、所需材料

企业中标药品停止交易申请书(原件,格式自拟),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原件),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,盖鲜章)、原药品注册批件(复印件,盖鲜章),食药监局核准药品注销的相关证明材料(复印件,盖鲜章)等相关材料。

三、办理流程及时间

1、生产企业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原件)、被授权人身份证(原件)和相关资料到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药品采购处办理。

2、受理、核验资料。

3、原则上每月下旬发布公示(具体以公示为准)。

4、公示期结束后,在药品交易系统中停止该药品的交易资格。

四、联系地址: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14615室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0871-65167613  65357873  传真:0871-65167613

联系人:周老师、苏老师

附件: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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